2011-2015年中国寿险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http://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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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中国寿险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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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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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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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1、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不断提高
1978 年以来,中国政府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快速稳步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尽管2008年年底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导致中国的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但与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小,复苏速度也较快。
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发表的Sigma 报告,2008 年至2009 年中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经通货膨胀调整)增长9.0%,2009 年至2010 年则增长10.4%,同期,亚洲国家分别增长2.6%和7.0%,日本分别增长-2.6%和4.0%,欧洲国家分别增长-4.4%和2.1%,而美国则分别增长-2.6%和2.8%。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 年的人民币8,592 元增加至2010 年的人民币29,669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而2001 年至2010 年间,中国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4%(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实际年复合增长率为10.7%)。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下,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城镇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均大幅上升。2001 年至2010 年间,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1%,农村人均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7%。
2、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和高储蓄率
中国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已由2000 年的36.2%上升至2010 年的49.7%。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统计,预计2050 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73.2%左右,即城镇居民于2010 年至2050 年期间增加4.02 亿人。相比之下,于同期美国城镇人口比重将由2010 年的82.3%仅上升8.1 个百分点至2050 年的90.4%,而日本城镇人口比重将由2010 年的66.8%仅上升13.3 个百分点至2050 年的80.1%。
由于城乡人口数量对比的变化,城镇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可能将更为强化。而且,中国居民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推进而逐步发生变化。城镇化将改变众多居民的消费观念,他们可能将更加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和人生保障,因此对保险及其他金融产品的需求将会进一步提升。
中国的储蓄率也一直居于高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该指标由2001 年的37.6%逐年攀升至2010 年的54.0%,远高于美国(2010 年为11.6%)、英国(2010 年为12.4%)及多数其他亚洲国家,例如韩国(2010 年为31.5%)、日本(2010 年为23.8%)。根据具有较高储蓄率的发达国家的过往经验,预期中国家庭将需要更多保险产品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3、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金制度不断完善
中国正经历人口结构的重大转变。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预期寿命由1990 年的68.6 岁延长至2010 年的73.5 岁,而出生率由1990 年的2.1%下降至2009 年的1.2%。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统计,中国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2000 年的8.0%上升至2010 年的9.4%,而此比重将于2050 年进一步上升至30.8%,即2010 年至2050 年期间65 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01 亿人。
由于预期寿命延长和出生率下降,劳动人口比例将降低,而随着中国大龄人口的增加,他们需要赡养的退休人员将不断增加。这些现象会为保障型寿险和年金产品带来巨大的增长机遇。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正在设立更全面的养老金制度,其中包括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养老保险。这些措施都将推动养老保险行业稳步的发展。
4、医疗体制改革有助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
中国正在推行医疗改革,将部分政府提供的医疗福利转由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以中国医疗体制改革为例,政府或国有企业一直以来向其员工提供的福利已逐步减少或取消,例如医疗福利等。因此,社会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将逐步提升。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私营保险占私人卫生支出的百分比已经由2000 年的1.0%上升至2009 年的6.2%。
2009 年3 月,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社会医疗改革指引并推出相关的实施计划。此举有助于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多元化的健康险产品及简化理赔程序,为大众的各项健康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政府也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服务,并对医疗机构作出投资。除通过提供团体及个人保险产品以辅助医疗保障体系外,保险公司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创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及医疗风险管理。
5、政府对保险业的支持
2006 年6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中国将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若干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和职业的城乡居民的保险需求。2010 年10 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已于2011 年7 月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社会保险制度框架。这些社会福利改革措施可增加对寿险、健康险、养老金及其他相关保险产品的需求,并为人寿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新机遇。
中国政府于2011 年3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中,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以下目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 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 个百分点等。”这些指导思想、整体目标和主要措施,都表明政府将大力支持保险业,这将为国内寿险产业带来发展机遇。
6、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
保险行业在中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中国保监会于1998 年成立,已颁布多项规则及条例,规范中国寿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以防范及管理保险市场营运可引致的风险。中国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和其他相关规章文件组成,其中《保险法》于2002 年和2009 年修订了两次。中国正逐步建立起注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并与国际接轨。中国保险监管体系的逐步成熟和完善可能将敦促中国保险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此外,2008 年7 月10 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以评估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水平,以便在一个合理的监管制度下为投保人提供更佳的保障。
从 2006 年起,中国保监会着重监管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体系等。中国保监会于2006 年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08 年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2010 年出台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09 年《保险法》经过再次修订后,对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提出了更多的监管要求,同时通过一系列措施限制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的相关经营活动,例如要求调整资本金、办理再保险、限制分红、限制业务范围等。2010 年及2011 年,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加强了对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
来源:中商情报网
1978 年以来,中国政府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快速稳步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尽管2008年年底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导致中国的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但与其他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小,复苏速度也较快。
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发表的Sigma 报告,2008 年至2009 年中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经通货膨胀调整)增长9.0%,2009 年至2010 年则增长10.4%,同期,亚洲国家分别增长2.6%和7.0%,日本分别增长-2.6%和4.0%,欧洲国家分别增长-4.4%和2.1%,而美国则分别增长-2.6%和2.8%。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 年的人民币8,592 元增加至2010 年的人民币29,669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而2001 年至2010 年间,中国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4%(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实际年复合增长率为10.7%)。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下,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城镇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均大幅上升。2001 年至2010 年间,城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1%,农村人均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7%。
2、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和高储蓄率
中国国家统计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已由2000 年的36.2%上升至2010 年的49.7%。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统计,预计2050 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73.2%左右,即城镇居民于2010 年至2050 年期间增加4.02 亿人。相比之下,于同期美国城镇人口比重将由2010 年的82.3%仅上升8.1 个百分点至2050 年的90.4%,而日本城镇人口比重将由2010 年的66.8%仅上升13.3 个百分点至2050 年的80.1%。
由于城乡人口数量对比的变化,城镇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可能将更为强化。而且,中国居民的消费观念和习惯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推进而逐步发生变化。城镇化将改变众多居民的消费观念,他们可能将更加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和人生保障,因此对保险及其他金融产品的需求将会进一步提升。
中国的储蓄率也一直居于高位。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该指标由2001 年的37.6%逐年攀升至2010 年的54.0%,远高于美国(2010 年为11.6%)、英国(2010 年为12.4%)及多数其他亚洲国家,例如韩国(2010 年为31.5%)、日本(2010 年为23.8%)。根据具有较高储蓄率的发达国家的过往经验,预期中国家庭将需要更多保险产品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3、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金制度不断完善
中国正经历人口结构的重大转变。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预期寿命由1990 年的68.6 岁延长至2010 年的73.5 岁,而出生率由1990 年的2.1%下降至2009 年的1.2%。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统计,中国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2000 年的8.0%上升至2010 年的9.4%,而此比重将于2050 年进一步上升至30.8%,即2010 年至2050 年期间65 岁及以上人口增加3.01 亿人。
由于预期寿命延长和出生率下降,劳动人口比例将降低,而随着中国大龄人口的增加,他们需要赡养的退休人员将不断增加。这些现象会为保障型寿险和年金产品带来巨大的增长机遇。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正在设立更全面的养老金制度,其中包括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养老保险。这些措施都将推动养老保险行业稳步的发展。
4、医疗体制改革有助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
中国正在推行医疗改革,将部分政府提供的医疗福利转由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以中国医疗体制改革为例,政府或国有企业一直以来向其员工提供的福利已逐步减少或取消,例如医疗福利等。因此,社会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将逐步提升。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私营保险占私人卫生支出的百分比已经由2000 年的1.0%上升至2009 年的6.2%。
2009 年3 月,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社会医疗改革指引并推出相关的实施计划。此举有助于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多元化的健康险产品及简化理赔程序,为大众的各项健康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政府也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服务,并对医疗机构作出投资。除通过提供团体及个人保险产品以辅助医疗保障体系外,保险公司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提供创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及医疗风险管理。
5、政府对保险业的支持
2006 年6 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根据《若干意见》,中国将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若干意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和职业的城乡居民的保险需求。2010 年10 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已于2011 年7 月1 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社会保险制度框架。这些社会福利改革措施可增加对寿险、健康险、养老金及其他相关保险产品的需求,并为人寿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新机遇。
中国政府于2011 年3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中,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以下目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 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 个百分点等。”这些指导思想、整体目标和主要措施,都表明政府将大力支持保险业,这将为国内寿险产业带来发展机遇。
6、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
保险行业在中国受到严格的监管。中国保监会于1998 年成立,已颁布多项规则及条例,规范中国寿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以防范及管理保险市场营运可引致的风险。中国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1995 年颁布的《保险法》和其他相关规章文件组成,其中《保险法》于2002 年和2009 年修订了两次。中国正逐步建立起注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并与国际接轨。中国保险监管体系的逐步成熟和完善可能将敦促中国保险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此外,2008 年7 月10 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以评估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健水平,以便在一个合理的监管制度下为投保人提供更佳的保障。
从 2006 年起,中国保监会着重监管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体系等。中国保监会于2006 年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08 年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2010 年出台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09 年《保险法》经过再次修订后,对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提出了更多的监管要求,同时通过一系列措施限制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的相关经营活动,例如要求调整资本金、办理再保险、限制分红、限制业务范围等。2010 年及2011 年,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加强了对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
来源:中商情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