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如何纳入政府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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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5日
其实,公共交通本质上应是一种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服务,虽然不能简单等同于公共福利,但确实是一种普世的价值交换,所有治堵有效的城市都是以发达、优质的公共交通作为前提的。当下,我们的公共交通欠缺很多,需要“望闻问切”:“望”,看现状;“闻”,找原因;“问”,请教权威;“切”,把脉根源。综合看我们的公共交通:现状是,供不应求,旱涝不均;原因是政企不分,欲放还收;权威表态,公益的归公益,市场的归市场;根源却是,我们需要在市场运作和公共服务之间找一个平衡点。不独公共交通一项如此,其他走市场化道路的公共服务,算来算去,怎么也避不开要走这条路。
近日,沈阳市交通局发布消息,今年4月将有400余辆公交车上线,不但有力提升城市形象,更能有效缓解拥堵现状。的确,发展公共交通,一直被视为缓解城市拥堵的良方此举对症。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公共交通运能即使再快马扬鞭,也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时候。比如说,日前就有媒体报道,多条公交线路车隔时间过长,半个多小时才来一辆,让市民干着急。
城市公共交通运能告急,其中既有客观原因,400余辆公交车,确实是不小的数量,但相对于整个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来说,依然不解渴;也有主观原因,职能部门加大投入,为民便民,承接企业却利字当先,为所欲为。我们看到,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沈阳地铁运营部门深入挖潜,二号线高峰车隔已缩至8分钟。那么,公交运营部门有没有想到呢?我们又如何寻求公交服务与企业利益间的平衡呢?
我们认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依然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根本举措,但措施应该更具灵活、更有针对性,也更人性化首先,要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尽量避免人为拥堵;其次,公共交通布局应该更合理,分散站点,冷热线间平衡调配;第三,公共交通应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差别化定价,有针对性地加开部分票价高的公共交通工具;最后,任何公交方面采买、设置,都要对城市每一个区间的群体一视同仁,不能以“重点”为名,加以区别对待。
但这仅仅是就事论事,还要外延到所有公共服务上去,因为规则模糊的游戏真的很难玩,“以人为本”只能是个概念性指导。要想在“望闻问切”公共交通后,真正“对症下药”,不妨试试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公共交通也好,供热采暖也罢,包括水电煤气一应生活必需,这些半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本质上都是政府购买、服务群众的惠民措施,但在某些特定时段、特定环境,却成了承接方绑架民众利益、要挟政府的重磅筹码。
一次次无奈的听证会,一次次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一次次予取予夺的利益纠葛……到了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时候了“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相关部门要“格式化”老脑筋,列出服务采购清单:在公共财政预算中新增“购买公共服务”科目,及时转入财政固定项目列支;规范购买程序,制定出可操作的购买公共服务操作方法。这样,既能够让财政收入切实“执政为民”,又能够“损有余补不足”,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纠结。而作为买方,政府部门只需制定好的方针政策、规则和标准(对于关系重大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的合力,最大限度引入社会监督、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探索公共服务采购的监督方式,组织生产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所谓城市拥堵、公交服务等不过尔尔。
如此,通过购买提供公共服务比政府直接提供具有独特的优势,更有利于弥补政府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上的局限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职能向“小政府、大社会”方向转变,增进社会服务均等化。因而,加强服务购买理念,对于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沈阳日报
近日,沈阳市交通局发布消息,今年4月将有400余辆公交车上线,不但有力提升城市形象,更能有效缓解拥堵现状。的确,发展公共交通,一直被视为缓解城市拥堵的良方此举对症。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公共交通运能即使再快马扬鞭,也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时候。比如说,日前就有媒体报道,多条公交线路车隔时间过长,半个多小时才来一辆,让市民干着急。
城市公共交通运能告急,其中既有客观原因,400余辆公交车,确实是不小的数量,但相对于整个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来说,依然不解渴;也有主观原因,职能部门加大投入,为民便民,承接企业却利字当先,为所欲为。我们看到,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沈阳地铁运营部门深入挖潜,二号线高峰车隔已缩至8分钟。那么,公交运营部门有没有想到呢?我们又如何寻求公交服务与企业利益间的平衡呢?
我们认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依然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根本举措,但措施应该更具灵活、更有针对性,也更人性化首先,要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尽量避免人为拥堵;其次,公共交通布局应该更合理,分散站点,冷热线间平衡调配;第三,公共交通应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差别化定价,有针对性地加开部分票价高的公共交通工具;最后,任何公交方面采买、设置,都要对城市每一个区间的群体一视同仁,不能以“重点”为名,加以区别对待。
但这仅仅是就事论事,还要外延到所有公共服务上去,因为规则模糊的游戏真的很难玩,“以人为本”只能是个概念性指导。要想在“望闻问切”公共交通后,真正“对症下药”,不妨试试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公共交通也好,供热采暖也罢,包括水电煤气一应生活必需,这些半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本质上都是政府购买、服务群众的惠民措施,但在某些特定时段、特定环境,却成了承接方绑架民众利益、要挟政府的重磅筹码。
一次次无奈的听证会,一次次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一次次予取予夺的利益纠葛……到了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时候了“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相关部门要“格式化”老脑筋,列出服务采购清单:在公共财政预算中新增“购买公共服务”科目,及时转入财政固定项目列支;规范购买程序,制定出可操作的购买公共服务操作方法。这样,既能够让财政收入切实“执政为民”,又能够“损有余补不足”,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纠结。而作为买方,政府部门只需制定好的方针政策、规则和标准(对于关系重大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的合力,最大限度引入社会监督、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探索公共服务采购的监督方式,组织生产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所谓城市拥堵、公交服务等不过尔尔。
如此,通过购买提供公共服务比政府直接提供具有独特的优势,更有利于弥补政府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上的局限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职能向“小政府、大社会”方向转变,增进社会服务均等化。因而,加强服务购买理念,对于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