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盘活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平台资源,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近日,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印发《非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自愿进场交易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展交易服务范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赋能乡村振兴与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一、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合作,筑牢乡村振兴交易支撑。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双方聚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五项合作内容:一是信息同步发布,在市中心网站设置农村产权交易专区,实现交易信息共建共享;二是服务窗口共建,统筹各县(区)中心免费提供业务办公场地,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三是场地资源共享,无偿开放开标室、会议室及音视频、投影等配套设备,保障农村产权开评标活动开展;四是网络互联互通,将省农村产权交易综合平台纳入市、县两级开评标网络白名单,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五是业务数据共享共用,运营主体定期报送交易动态,按要求向市公共资源大数据分析系统填报业务数据,为市场运行研判提供数据支撑。协议同时明确场地使用、现场管理、责任划分、腾退机制等权责条款,厘清甲乙双方义务,推动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落地运行。
二、创新自愿进场机制,拓宽交易服务覆盖范围。出台《非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自愿进场交易工作办法(试行)》,面向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市场项目,创新推出信息发布、场地借用、项目代理三类自愿进场服务模式,进一步打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边界限制,有效激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既有软硬件潜力。改变以往仅服务目录内项目的传统模式,将平台服务面向更广范围市场主体延伸,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交易活动提供公开透明、标准统一的规范化办理渠道。办法健全从申请受理、层级审批、业务实施到监督追责的全链条工作规范,明确所有自愿进场事项均由项目业主自主自愿发起,严格履行统一的申请审批程序,依规开展各项交易业务,推动交易服务从 “被动受理” 向 “主动赋能”转变。
三、统筹调度场地资源,筑牢业务运行风险防线。立足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建设要求,建立全市交易场地统一调度机制,统筹调度市、县(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及配套设施。各县(区)交易机构优先保障辖区法定交易业务正常开展,在此前提下,积极承接跨层级调度任务,推动场地设备资源共建共享,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硬件设施使用潜力,提高公共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同时坚持放管并重,强化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细化业务办理各环节工作要求,健全对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业务、项目业主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形的处置机制,压紧压实各环节业务管理责任,实现业务受理、办理、监管闭环管理,保障自愿进场业务规范有序运行,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坚实的交易服务保障。
下一步,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推动两项举措落地执行,指导各县(区)交易中心落实窗口设置、场地保障、业务受理等工作,一方面打通农村产权阳光交易通道,助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市场主体开放平台场地服务,持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覆盖面,以制度规范化推动交易服务提质增效。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