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十二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江西霖浚建工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案例简介:2024年,分宜县双林夏布文化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建设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项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西霖浚建工有限公司将钢结构加固劳务、室内装饰工程等52项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单位及个人承建。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处理结果:2026年4月24日,分宜县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11万元罚款,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某某处以0.25万元的罚款。
案例2: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6#7#8#学生宿舍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3月,在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6#7#8#学生宿舍工程投标中,湖北人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津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投标单位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属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6年3月,新余市仙女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及参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十五部分招标投标第五十三条【裁量基准】,对湖南津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人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出23.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新余市仙女湖区环园西路新建工程项目串通投标案
案例简介:2024年4月,在新余市仙女湖区环园西路新建工程项目投标中,江西鑫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鄱钰建筑有限公司存在投标文件由同一个人编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属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6年3月,新余市仙女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及参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十五部分招标投标第五十三条【裁量基准】,决定对江西鑫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鄱钰建筑有限公司串通投标行为分别作出4.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来源: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