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节约率是否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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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8日
一直以来节资是评判政府采购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常常会看到这样的信息“某某(省或市)县政府采购规模达**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约率**%……”,在节约率上有百分之几至百分之十几不等。
值得深思的是政府采购节约率是否越高越好呢?事实并不尽然,常言到“一分价钱一分货”,所有的产品都是有成本的,产品的质量及技术含量与产品成本一般是成正比的,而我们通常所说的质优价廉则是相对而言的,即在质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低价采购质量较好的产品;而在价格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就很难保证了。
且不说询价和竞争性谈判是以最低价中标,就拿公开招标来说,在政府采购评分办法特别是货物类政府采购的评分办法的设置上,往往报价得分的分值所占比例过大,技术和其他项目的合计分值甚至都赶不是报价得分一项的分值。虽然公开招标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但真正能够决定投标单位是否中标的因素仍然是投标报价。这样就导致了在报价得分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其他分值形同虚设。如果报价得分以平均价为标准计算还好一点,最起码产品的质量还可以保证,而如果是以最低价为标准分,那么哪个单位的价格最低,哪个单位基本上就可以中标,这样采购的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就不一定了。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政府采购不能片面的追求节约率,而应该在采购质量上下功夫。如果只追求采购的节约,买回来的东西质量不行,岂不是造成了变相的浪费。因此只有质量保证了,我们的政府采购才算是真正的成功。(应孝东)
来源:怀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