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将不受理未编预算的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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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3日
近日,重庆市财政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作出严格规制。一是应纳入采购范围的项目须“应采尽采”,各部门对照《重庆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按货物、工程、服务及主要采购品目填报预算。二是未编制预算的政府采购申请将不予受理,执行中新增或变动政府采购预算须及时报送市财政。三是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当年执行完毕,未在当年执行完毕的采购预算年末市财政收回,相应调减下年度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度执行的预算,市财政年末收回后在下一年度重新下达。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