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划设计等要严格执行政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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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1月03日
本报讯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严格我市城乡规划、国土、征收管理工作的纪律规定》,明确在城乡规划、国土、征收管理中的相关工作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规定》共20条,不仅对规划条件的出具、规划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出让、用地秩序监管、涉土信访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而且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政府投资的第三方服务项目、参与项目评选和评审以及插手干预规划审批管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征收拆迁工作等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
《纪律规定》第一条就明确提出,严格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国土、征收管理工作中需第三方提供服务的项目进行招标组织和管理,除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特殊项目及委托院士、国内外知名设计师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外,严禁直接指定服务单位。
此外,在土地出让方面,《纪律规定》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除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在土地征收方面,《纪律规定》严禁“未批先征”“未征先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