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浮山六项措施规范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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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9日
2014年,山西省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据初步统计,全年完成采购业务204项,其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89项,询价115项,涉及采购预算9476.5万元,实际合同金额8604.94万元,节约资金871.56万元,平均节支率为9.2%。
该中心坚持做到实施“六项”措施,依法规范集中采购程序,使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资格审核,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该中心积极落实加大对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力度,做到采购一批审核一批,保证采购任务在廉洁高效中得到落实。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采购工作的内部相互监督制约,严格分工负责,不断强化责任监督,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新设市场价格管理岗位,对采购项目进行低于市场价格标准采购,使采购价格达到法规原则要求。所有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部门参与,让政府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规范采购项目事前审核。在采购前对申请单位的采购项目、审批手续、图纸资料等情况进行预先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接受人员讲明情况后予以退回。四是规范标书制作。依据政府采购文体范本,该中心不断完善和改进招投标书,对标书装订制作进行严格要求,做到规格一致,皮表一致,杜绝人为操作现象。五是规范开评标活动。在公开招标会上,先由采购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再由监督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后由专家评委评标,打分情况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同时,安装开评标电子监控设施,实现全过程监督,确保评标结果公平公正。六是规范履约验收。所有采购项目在采购完成后由单位提出申请,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合同逐项严格验收,切实维护供需双方利益,杜绝虚假采购现象。(作者:山西省浮山县财政局 高生芳 陈强)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