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信息公开让政府采购更阳光透明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7日
2015年,贵港市财政局严格遵循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按照“修订一批、填补一批、细化一批”的思路, 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不明确、不细化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一是规范采购信息公开行为,全面及时公开采购项目信息。目前,贵港市本级主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如规定了预公示的公示期限、公示内容及格式,中标或成交公告必须有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等内容,以上内容如有缺项的采购信息,备案不予通过,一律不予发布。若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以上问题的,按照有关办法进行严格处理。
二是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采购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总体情况。目前,2015年贵港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已完成,从今年起,政府采购预算将伴随着采购项目“一路到底”。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交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表,采购项目申报时应提交采购项目预算表等材料,招标过程中采购项目预算和采购需求必须公开。
三是推进采购项目预算、采购合同的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从3月1日起,贵港市本级招投标采购项目开始实行合同公示制度,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网公示。
四是强化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强化审计及社会监督。
五是不断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尤其是通过网站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在保证采购程序上公平规范的同时,从另一方面通过网上告知,保证采购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加上程序公平,一定程度确保最后的招标结果公正,避免谋取私人利益,进而滋生腐败的问题。(何莉莉)
来源: 贵港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