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坚持“五举措”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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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4日
今年以来,为确保政府采购“管得住、管得好、管出成效”,金溪县政府采购部门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了政府采购过程及结果公正、公开、阳光、透明,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了资金。1-6月份资金节约率25%。
一、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采购人转变观念,由“要我采购”转变为“我要采购”,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采购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职责、采购人和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服务承诺、岗位工作制度、内部工作岗位流程、政府采购保密暂行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政府采购廉政准则、政府采购工作准则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府采购健康运行。
三、加强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在县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金溪县政府采购网等网络媒体发布信息公告。招标、中标、采购更正事项等必须按规定予以公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和公告时间均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网络媒体信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加强平台采购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和管理作用。从年初开始,对县直及二级机构和各乡(镇)等117个预算单位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用于工程类、货物类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全部纳入采购模块管理,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现政府采购从计划录入、申报、查询,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等纳入平台一体化在线审核、审批、合同管理,做到政府采购工作平台一体化全覆盖。
五、加强采购监督检查。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管理和廉洁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