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区住建局严把招投标“廉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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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4日
近日,梁溪区住建局出台《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区小型工程招投标平台工作的监督,规范招投标活动秩序。
《办法》明确对招投标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程监督:招标前期,对招标计划相关的招标形式、招标组织方式、评标委员会构成及人数、招标范围及资格预审等内容进行监督;开标阶段,对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公开开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进行监督;评标阶段,对“明标明投”抽取方式、评分情况、遵守评标纪律情况等具体事项进行监督;定标阶段,监督人员参加评标小组会,对是否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是否依据评标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标后,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是否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合同内容是否背离招投标确定的实质性内容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局纪委将定期抽取非中标单位开展廉政征询,积极探索社会化监督,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监督结果的运用方面,坚持挺纪在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局纪委直接调查、处理,并将调处结果纳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招标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追责。(小蔡/文)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