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家公司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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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9日
江南都市报讯 记者何柳斌报道:8月18日,记者获悉,为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南昌日前对2家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进行了处罚。
2016年6月至7月,西湖区财政局对该区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江西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情形以及采购文件以营利为目的情形。
西湖区财政局认为,江西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江西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
今年4月,南昌县财政局接县物业中心函件,该单位采购保洁扫把项目,中标公司为江西佰威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6万元。4月8日中标公司向县物业中心申请解除中标项目申请书,依据合同法双方达成解除中标项目协议书。
南昌县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没收江西佰威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履约保证金1.08万元,由江西佰威实业有限公司直接全额上缴县本级国库,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