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分医疗设备试行协议供货制度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1日
近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出《关于开展医疗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注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从2011年起,浙江省本级将对医用呼吸机、监护仪、麻醉机等部分医疗设备试行协议供货制度。《通知》还要求各有关供应商根据现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关于网上采购及网上报名的有关规定,尽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此前召开的浙江省部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政府采购座谈会确定在2011年选择部分医疗设备试行协议供货制度。
“医疗设备具有专业性强、采购规模大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做好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非常重要。”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此前,浙江省财政厅曾在杭州组织召开了部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政府采购座谈会,浙江省卫生厅相关部门以及各省级医院、省疾控中心、省血液中心、省医高专等有关单位参加了座谈。与会代表就部分医疗设备品牌单一、配套耗材专业性强、维保项目竞争性弱等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针对医疗设备采购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此次会议还就2011年做好部分医疗耗材的部门集中采购及部分医疗设备的协议供货等重要议题进行了研讨,并初步商定,拟选择2~3个通用性强且相对简单的医疗设备产品试点医疗设备协议供货。
据悉,2011年度浙江省医疗设备协议供货具体项目需求确定、采购文件编制及后续的招标等将在1月份启动。《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对部分医疗耗材部门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形式、品种范围等情况,浙江省财政厅与省卫生厅作进一步研讨后将提出实施方案。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