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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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9日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东莞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东莞市开展中介机构防治腐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理顺中介机构监管体制。
治理工作将持续至10月底
《方案》指出,这次工作包括对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低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查处等工作;会计科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工贸发展科、市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资产评估行业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等。专项治理工作将一直持续至10月底。
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据了解,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第二阶段是摸底调查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介机构的户数、行业类型、与主管部门的脱钩情况等基本情况摸底工作,掌握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经营)范围及资质(资格)、从业人数、服务规范、近两年来被投诉举报等基本情况。第三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专责小组组织各中介机构对照自查表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第四阶段是集中规范阶段。专责小组根据各中介机构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管理混乱、问题比较严重的中介机构,确定重点检查中介机构名单和组建重点检查小组,由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第五阶段是检查总结阶段。由专责小组对中介机构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按要求上报省财政厅专责小组。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