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以检查考核为重点 出实招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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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18日
在今年6月召开的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长沙市财政局获得了“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与长沙市财政局多年来致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思路创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对“管采分离”机构设置的贯彻落实到制度的不断完善,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到对采购人行为规范的监管……长沙市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锐意进取,大胆实践,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据了解,从2008至2010年底,长沙市累计完成采购额96.3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31%,节约财政资金17.84亿元,综合节支率达18.52%。
“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税款所形成的公共资金。政府在使用公共资金实现公共目的时,所掌握、使用的仍然是行政权力,如果对这些权力不加控制与监督,就极易走向腐败。”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市采购办”)主任孙勇江表示。
区县交叉 彻查监管工作情况
“由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人手有限,我们采取了区县交叉检查的方法,对全市各个区县(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孙勇江介绍说。
据了解,所谓交叉检查,是指将隶属长沙市的六区二县一市按地域分布情况分成四个小组,各检查小组委派一名组长,对其他三个小组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区县交叉检查的模式。
检查的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规模范围及采购管理、采购预算及核算管理、宣传培训及监督检查等8个方面,以现场了解、自查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采购文件等方式进行量化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督促各区县(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检查就是为了发现问题,以进一步改进工作。因此,检查是确保政府采购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途径。”孙勇江说。
考核加抽查 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是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长沙市采购办为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特下发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针对登记备案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备案,完善了备案登记的工作流程,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依法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除此之外,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2009年,长沙市采购办对在该市登记备案的40余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针对考核结果发布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要求部分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按期整改。
2010年,长沙市采购办又对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实施了项目抽查,共抽查采购项目184个。对存在违规现象的代理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暂停办理采购代理业务,整改通过后再予恢复,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处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了解,从2008至2010年底,长沙市累计完成采购额96.3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31%,节约财政资金17.84亿元,综合节支率达18.52%。
“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税款所形成的公共资金。政府在使用公共资金实现公共目的时,所掌握、使用的仍然是行政权力,如果对这些权力不加控制与监督,就极易走向腐败。”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市采购办”)主任孙勇江表示。
区县交叉 彻查监管工作情况
“由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人手有限,我们采取了区县交叉检查的方法,对全市各个区县(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孙勇江介绍说。
据了解,所谓交叉检查,是指将隶属长沙市的六区二县一市按地域分布情况分成四个小组,各检查小组委派一名组长,对其他三个小组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区县交叉检查的模式。
检查的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及制度建设、规模范围及采购管理、采购预算及核算管理、宣传培训及监督检查等8个方面,以现场了解、自查汇报、查阅资料、抽查采购文件等方式进行量化检查考核,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结果,督促各区县(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检查就是为了发现问题,以进一步改进工作。因此,检查是确保政府采购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途径。”孙勇江说。
考核加抽查 规范代理机构行为
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是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长沙市采购办为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特下发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针对登记备案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备案,完善了备案登记的工作流程,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依法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除此之外,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2009年,长沙市采购办对在该市登记备案的40余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针对考核结果发布了“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要求部分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按期整改。
2010年,长沙市采购办又对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实施了项目抽查,共抽查采购项目184个。对存在违规现象的代理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暂停办理采购代理业务,整改通过后再予恢复,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处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