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严格监管各采购活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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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3日
“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标的数额的不断增多,如何规范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现象发生,是业界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湖南省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洪建军在2011年湖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地市经验交流会上表示,近几年,该市财政局从采购程序、采购活动主体以及监管范围等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据了解,2010年岳阳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63636万元,同比增长40%,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36951万元,同比增长38%,全市全年共节约资金26685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6.3%。
明确“四个严格”
一个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到组织招标、从评标到项目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属于监管的范畴。为此,岳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岳阳市采购办”)对该市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全程监管。在工作过程中,岳阳市采购办坚持把“四个严格”作为工作准则。
首先是严格控制成本。岳阳市采购办主任柳文斌解释说:“财政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坚持按财力实际情况与需求相结合的原则,防止超标准采购造成功能浪费或低标准采购增大更新成本。”
其次是严格监管招投标环节,对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现场进行严格把关。
另外,还要严格监管评标过程。岳阳市采购办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封闭定标的方法,有效避免了“人情标”、“关系标”和“贿赂标”现象的出现。
此外,要严格控制质量审查。柳文斌表示,这一点主要针对工程类项目。如对中标的基建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对其图纸、设计、选用材料以及设备的品牌进行审核;在施工进程中对可能产生漏洞的环节和偷工减料情况等以随时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
突出四类重点监管对象
“政府采购过程是否规范,采购质量是否优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采购活动主体监管的严格与否。”柳文斌说,“为此,我们圈定了四类重点监管人群。”
首先是对采购人的监管。“少数采购人利用工作便利指定政府采购品牌或供应商,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监管工作应先从采购人入手。”
其次是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管。岳阳市采购办规定,凡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核。凡不具有资质、未达到投标要求的供应商,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三类重点监管对象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岳阳市采购办要求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坚持做到紧把关口、持证上岗、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凡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人员,不准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岳阳市采购办还加强了对选聘评委的监管。严格审核选聘的评委专家资格,凡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其评委资格,既确保了廉洁采购,又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拓宽监督渠道
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为此,岳阳市采购办借助各方力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据了解,近年来,岳阳市政府采购工作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功效,做到重大政府采购项目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监察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采购人员、采购项目、采购资金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开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活动,确保项目采购依法合规。
此外,岳阳市采购办还坚持借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采购过程,对采购物品的质量、性能作出权威鉴定,杜绝了采购不合格物品的现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据了解,2010年岳阳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63636万元,同比增长40%,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36951万元,同比增长38%,全市全年共节约资金26685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6.3%。
明确“四个严格”
一个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到组织招标、从评标到项目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属于监管的范畴。为此,岳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岳阳市采购办”)对该市政府采购活动实行全程监管。在工作过程中,岳阳市采购办坚持把“四个严格”作为工作准则。
首先是严格控制成本。岳阳市采购办主任柳文斌解释说:“财政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坚持按财力实际情况与需求相结合的原则,防止超标准采购造成功能浪费或低标准采购增大更新成本。”
其次是严格监管招投标环节,对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现场进行严格把关。
另外,还要严格监管评标过程。岳阳市采购办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封闭定标的方法,有效避免了“人情标”、“关系标”和“贿赂标”现象的出现。
此外,要严格控制质量审查。柳文斌表示,这一点主要针对工程类项目。如对中标的基建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对其图纸、设计、选用材料以及设备的品牌进行审核;在施工进程中对可能产生漏洞的环节和偷工减料情况等以随时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
突出四类重点监管对象
“政府采购过程是否规范,采购质量是否优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采购活动主体监管的严格与否。”柳文斌说,“为此,我们圈定了四类重点监管人群。”
首先是对采购人的监管。“少数采购人利用工作便利指定政府采购品牌或供应商,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因此,监管工作应先从采购人入手。”
其次是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管。岳阳市采购办规定,凡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核。凡不具有资质、未达到投标要求的供应商,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三类重点监管对象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岳阳市采购办要求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坚持做到紧把关口、持证上岗、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凡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人员,不准参与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岳阳市采购办还加强了对选聘评委的监管。严格审核选聘的评委专家资格,凡个人政治、业务素质不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其评委资格,既确保了廉洁采购,又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拓宽监督渠道
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为此,岳阳市采购办借助各方力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据了解,近年来,岳阳市政府采购工作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功效,做到重大政府采购项目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进行监察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采购人员、采购项目、采购资金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开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活动,确保项目采购依法合规。
此外,岳阳市采购办还坚持借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采购过程,对采购物品的质量、性能作出权威鉴定,杜绝了采购不合格物品的现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