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狠抓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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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6日
近年来芦溪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推进实施,突出“6个重点”,积极履行执法监察职责,强化监督、提供保障、服务大局。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对上埠镇老八栋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了监督检查,促进了各项建设工程的规范有序进行。一是抓好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在投标招标执法监察过程中,针对项目资金来源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二是抓好招标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检查。要求工程招标公告一律通过芦溪县人民政府网,萍乡市招投标网、芦溪县招投标网、或江西省招投标网等渠道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三是抓好招投标规定时限的监督检查。对招标公告发布时限,投标文件制作时限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因缩短时限影响信息公开,投标文件制作等情况发生。四是抓好投标企业资格审查的监督检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杜绝挂靠、串标和不规范的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抓好评标专家抽取过程的监督检查。要求相关单位在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抽取、当场通知、限时集合等规定,确保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不受外界干扰。六是抓好评标定标办法以及定标后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芦溪县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促落实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江西省芦溪县纪委)
来源: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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