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 “三步曲”构建政府投资工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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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0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江西省芦溪县通过“三步曲”,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一是建设覆盖全面、约束有力的法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芦溪县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芦溪县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12个,建章立制,规范了工程项目申报、监管及资金监管等行为,着力构建了“政府投资工程保廉机制”,此项工作被评为萍乡市“2010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十佳重点特色工作”。
二是建设衔接紧密、严格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该县加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五大中心”建设,同时规范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充分发挥市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完善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设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做到凡是乡镇50万元以下、5万以上(村1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2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全部纳入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有效预防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自2009年设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来,共承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50余宗,涉及金额1400余万元,节约资金260余万元,节支率达21.7%。
三是建设统一透明、信息共享的诚信体系。对于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该县加快建设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依托县级政府网站,设立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全面覆盖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已初步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认共享。(江西省芦溪县纪委 蔡泳)
来源:监察部网站
一是建设覆盖全面、约束有力的法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芦溪县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芦溪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芦溪县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12个,建章立制,规范了工程项目申报、监管及资金监管等行为,着力构建了“政府投资工程保廉机制”,此项工作被评为萍乡市“2010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十佳重点特色工作”。
二是建设衔接紧密、严格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该县加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五大中心”建设,同时规范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充分发挥市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完善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设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做到凡是乡镇50万元以下、5万以上(村1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2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全部纳入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有效预防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自2009年设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来,共承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50余宗,涉及金额1400余万元,节约资金260余万元,节支率达21.7%。
三是建设统一透明、信息共享的诚信体系。对于问题多发的工程建设领域,该县加快建设以道德为基础、技术为支撑、制度为保障的诚信体系,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依托县级政府网站,设立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全面覆盖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已初步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认共享。(江西省芦溪县纪委 蔡泳)
来源: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