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是明年工作重点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1日
日前,天津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从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优化操作运行机制、构建效率与效益兼顾的市场环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区县监管工作等方面对该市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进行了明确。
根据《要点》,2012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将在“彰显公平、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的发展目标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规范服务,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进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
“追求公平、效率和质量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围绕公平、效率和质量,我们加快了标准化建设的步伐,不仅厘清了发展思路,而且推出了一些具体操作方法。但是,从目前天津市开展的各类检查情况看,政府采购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所以2012年,天津仍然把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力求推进全市政府采购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处长栗庆林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拓展采购规模 加强制度建设
《要点》第一条提出,2012年天津市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在货物类采购方面实现通用类向专用类项目拓展,行政办公类向公益类项目延伸,并扩大对与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民计民生相关项目的采购。
在工程类项目采购方面,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为切入点,对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流程,对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全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操作运行。同时,不断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比重,将采购需求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会议布展等项目等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此外,《要点》明确,2012年天津市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如修订《天津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天津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并适时出台政府采购领域定向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给予有效扶持。
加大标准化建设和预算执行力度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力求在逐步完善和统一控制标准、审批标准、操作标准、评价标准和纠纷处理标准的基础上,下大力气不断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要点》第三条要求,2012年天津市将继续推动采购程序和采购文书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操作环节,同时对与重点操作环节相关的采购文书,在文件内容、文字表述、文件格式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其次,逐步引入跟踪问效机制,实现对采购项目的量化考核,建立项目回访制度,对采购结果执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掌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另外,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建立健全采购计划反馈机制,及时梳理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充分利用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采购执行与采购计划的对比分析,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细化与改进。同时,促进资产配置标准化进程,推进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
运用信息化手段 提高采购效率
据悉,2012年天津市还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开发维护工作,逐步建成以采购执行、采购管理、在线服务和决策分析为主要内容,覆盖市区两级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网上办公事项,在实现政府采购流程在线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供应商库建设、数据统计分析等辅助功能,达到“信息全部公开、一网全程服务、实时全线监控”的电子化管理目标,缩短采购事项办结时限和采购活动周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此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实施通过定制短信方式向企业定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服务手段,建立企业快捷、便利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绿色通道;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建立专门服务窗口,展示节能环保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相关信息,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良好互动。
培养专业人才 加快职业化进程
2011年12月份,为了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天津市先后举办了4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并将在2012年1月初举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要点》表示,天津市将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后续教育管理,积极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
同时,天津市将加大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考核力度,通过对其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情况等进行定期专项考核,敦促代理机构建立规范可行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此外,天津市还将不断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首先是扩大征集范围,按照“组织推荐为主、个人申请为辅”的原则,面向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广泛征集专家,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入库标准;其次是加强评审现场专家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内容、评审纪律以及违规评审情形等问题,完善奖惩机制,提高专家评审能力和水平。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根据《要点》,2012年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将在“彰显公平、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的发展目标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规范服务,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进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该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
“追求公平、效率和质量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围绕公平、效率和质量,我们加快了标准化建设的步伐,不仅厘清了发展思路,而且推出了一些具体操作方法。但是,从目前天津市开展的各类检查情况看,政府采购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所以2012年,天津仍然把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力求推进全市政府采购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处长栗庆林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
拓展采购规模 加强制度建设
《要点》第一条提出,2012年天津市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在货物类采购方面实现通用类向专用类项目拓展,行政办公类向公益类项目延伸,并扩大对与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民计民生相关项目的采购。
在工程类项目采购方面,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为切入点,对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流程,对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全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操作运行。同时,不断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比重,将采购需求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会议布展等项目等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此外,《要点》明确,2012年天津市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如修订《天津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天津市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并适时出台政府采购领域定向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给予有效扶持。
加大标准化建设和预算执行力度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力求在逐步完善和统一控制标准、审批标准、操作标准、评价标准和纠纷处理标准的基础上,下大力气不断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要点》第三条要求,2012年天津市将继续推动采购程序和采购文书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操作环节,同时对与重点操作环节相关的采购文书,在文件内容、文字表述、文件格式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其次,逐步引入跟踪问效机制,实现对采购项目的量化考核,建立项目回访制度,对采购结果执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掌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另外,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建立健全采购计划反馈机制,及时梳理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充分利用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采购执行与采购计划的对比分析,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细化与改进。同时,促进资产配置标准化进程,推进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
运用信息化手段 提高采购效率
据悉,2012年天津市还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开发维护工作,逐步建成以采购执行、采购管理、在线服务和决策分析为主要内容,覆盖市区两级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网上办公事项,在实现政府采购流程在线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供应商库建设、数据统计分析等辅助功能,达到“信息全部公开、一网全程服务、实时全线监控”的电子化管理目标,缩短采购事项办结时限和采购活动周期,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此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实施通过定制短信方式向企业定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服务手段,建立企业快捷、便利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绿色通道;利用电子信息平台建立专门服务窗口,展示节能环保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相关信息,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良好互动。
培养专业人才 加快职业化进程
2011年12月份,为了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天津市先后举办了4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并将在2012年1月初举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要点》表示,天津市将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后续教育管理,积极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
同时,天津市将加大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考核力度,通过对其政府采购业务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情况等进行定期专项考核,敦促代理机构建立规范可行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此外,天津市还将不断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首先是扩大征集范围,按照“组织推荐为主、个人申请为辅”的原则,面向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广泛征集专家,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家入库标准;其次是加强评审现场专家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内容、评审纪律以及违规评审情形等问题,完善奖惩机制,提高专家评审能力和水平。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