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颖报道 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累计形成的信用转化为企业融资的条件和资源,浙江省推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新举措。
一直以来,中小企业是浙江省政府采购的主要参与者。然而,受到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该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和融资环境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针对这一情况,今年6月,浙江省财政厅、金融办、银监局联合出台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8月24日,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会上,浙江省财政厅与6家试点金融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浙江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工作从制度探索层面走向实践操作。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主要以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信用和国库集中支付作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由企业向有关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且贷款利率远低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与外省实践有所不同的是,信用融资无需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也未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以体现浙江省倡导的“信用创造价值”的理念。
同时,为鼓励和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对诚信指数高和社会信用好的供应商,银行可将政府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其他供货合同相捆绑,在授信额度、贷款审查、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
据了解,浙江省此次试点工作虽由财政等部门为银企双方牵线搭桥,创建一个信息对称、银企对接的平台,但政府部门并不为融资贷款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银企双方还是要遵循依法经营、成本效益、风险可控等市场运行规则,主要依靠有效的竞争和自身的实力来最终实现项目落实和互惠共赢。此外,由于政府采购合同是开展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的基础,在制度设计上,该省重点体现对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将政府采购合同收款账号与融资银行账款户相挂钩,通过技术和政策的双重保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收回。该省财政厅、金融办、银监局等部门在为双方出政策、搭平台、创机会的同时,将承担起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职责。
浙江省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赵立妙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在此次试点工作中,政府部门要加强服务、金融机构要勇于创新、中小企业要积极有为,要把此次试点作为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以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服务创新的企业,探索树立信用创造价值理念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获得试点资格的金融机构已经根据具体方案开展工作,浙江纳德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浙江美承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家中小企业已获得首批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得到中小企业的积极评价。据介绍,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工作率先在浙江省本级开展试点,待试点完善后,将逐步扩大到全省。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