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会议暨GPA谈判应对工作情况通报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云宗元,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盟市财政局代表、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等,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内蒙古采购处")处长王湖主持。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走进会场后,立即被现场喜悦的气氛所感染:113名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坐在主席台下,身披红绶带、胸配大红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静候着让他们期待的时刻--全区政府采购颁奖仪式的到来。
全面总结十年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云宗元首先发表讲话。他全面回顾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并结合落实十八大精神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
"我们的政府采购事业,有着一批优秀的人在做;我们今天取得的成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有一支政治坚定、有能力、有水平的政府采购队伍。"云宗元说。
在近一小时的讲话中,云宗元对十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管采分离、经济和社会效益、制度建设、科学化精细化管理、GPA研究阶段性成果、当前和今后工作重点进行了高度概括性的总结。
对于政府采购工作风险,云宗元结合自己2002年以来分管政府采购的经历谈了体会。他表示:"政府采购工作是有一定风险的,广大供应商都在盯着政府采购市场,我们在工作中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尤其要妥善研究、处理好质疑投诉等问题,并做好对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监管,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相关宣传工作,云宗元也十分重视。他说:"在实践中,很多采购人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信任不够,今后必须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升政府采购的形象和可信度,大家务必要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
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会上,内蒙古采购处调研员姜军文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在欢快而鼓舞人心的音乐声中,内蒙古采购处为获奖单位和个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云宗元、王湖、姜军文及内蒙古采购处副处长康佳为6个盟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16个旗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11个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先进单位、13个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先进集体以及50名政府采购工作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随后,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在发言中提出了"政府采购公信力"的重要性,并结合兄弟单位的做法,介绍了"打造阳光采购平台"的重要性。他还就开展全区联动采购与加快全区电子化平台建设提出了建议。
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俊介绍了该市的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具备设计先进、功能完善等特点,具有实用性、超前性和一定的科学性。在今年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举办的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我们有幸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省级监管部门交流了电子化建设,我们就电子化撰写和提交的论文还被评定为一等奖。可以说,包头市电子化平台建设过去很艰辛、现在很欣慰。"曹俊感慨地说。
此外,赤峰市财政局、阿拉善盟财政局、敖汉旗财政局的代表也先后发言。
传达GPA谈判应对工作精神
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的牵头单位,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向与会人员传达了2011年在西安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还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GPA谈判应对工作的情况。之后,内蒙古采购处组织各盟市交流汇报了《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及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情况,并就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
云宗元表示,内蒙古自治区GPA谈判应对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