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阁县创新举措推进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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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8日
2012年,四川省剑阁县纪委监察局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努力构筑“公开、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廉洁”招投标环境。
一、丰富监督载体,打造三个平台。一是开辟专栏,打造政策宣传平台。在《剑门关纪检监察网》上开辟了招投标监督专栏,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健全网络,打造项目管理平台。督促县发改局及时将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在网上公布,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开通手机短信,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开通领导干部廉政短信平台,及时向各镇(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纪检干部宣传招投标新政策、新法规、新措施,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招投标意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三项举措。一是建立“三个”制度。出台了《剑阁县乡镇及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村级基础设施项目“抓阄”确定施工队伍办法》、《事前说规道矩制度》,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依据。二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各镇各部门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监督、强化管理。三是建立后续跟踪管理办法。在招投标活动结束、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班子、工程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一般工程在施工期间检查不少于三次,实现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三、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追究到位。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办法》,督促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对3家投标人的不良行为给予废标、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招投标推进到位。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均进入招投标公共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实行固定价比选、电子辅助评标等新方式,有效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查考核到位。根据《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细化到单位,量化到项目,考核到人,有力促进规范招投标工作。(四川省剑阁县纪委 蒲永章)
来源:监察部网站
一、丰富监督载体,打造三个平台。一是开辟专栏,打造政策宣传平台。在《剑门关纪检监察网》上开辟了招投标监督专栏,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健全网络,打造项目管理平台。督促县发改局及时将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在网上公布,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开通手机短信,打造信息沟通平台。开通领导干部廉政短信平台,及时向各镇(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纪检干部宣传招投标新政策、新法规、新措施,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招投标意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三项举措。一是建立“三个”制度。出台了《剑阁县乡镇及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村级基础设施项目“抓阄”确定施工队伍办法》、《事前说规道矩制度》,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依据。二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各镇各部门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监督、强化管理。三是建立后续跟踪管理办法。在招投标活动结束、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班子、工程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一般工程在施工期间检查不少于三次,实现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三、加大监管力度,实现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追究到位。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理办法》,督促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对3家投标人的不良行为给予废标、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招投标推进到位。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均进入招投标公共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通过实行固定价比选、电子辅助评标等新方式,有效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查考核到位。根据《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细化到单位,量化到项目,考核到人,有力促进规范招投标工作。(四川省剑阁县纪委 蒲永章)
来源: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