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规范煤矿建设招投标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4日
近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研究制定了《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程序,保障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其中,针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规定提出,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核准文件等要求,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不得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招标人、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不得压低涉及安全的工程造价,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1月30日,政府采购业内相关人士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煤矿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便于该系统对涉及的招投标行为进行统一规范与管理,有利于逐步形成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据悉,针对煤矿建设项目中部分存在的违反建设程序、违背工程建设规律、安全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管理规定分五个部分对该类建设的安全管理予以明确,分别为:落实煤矿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设计规范要求,强化设计管理;落实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煤矿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强化工程监理;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