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三项措施规范招投标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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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8日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针对招投标市场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修订完善《渑池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渑池县国有资产、国有资金招标项目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项目招投标工作执法监督的程序、形式和内容。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清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成立专门审查小组,对2011年以来全县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监察,对49家中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对串标围标、虚假招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行为,以及对招标后合同签订执行和合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净化和规范招投标市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评标委员会评标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监督检查,围绕招投标项目备案、招标公告发布、报名企业资质审核、招标文件审查、开标现场监督等重点环节,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专项治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电话、信访等投诉,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招标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和出现的问题作出监察决定、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纠正整改。2012年以来,先后参与招标会议现场监督102次,取消不符合投标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企业投标资格31起;对在招投标工作中工作失职或者存在的疏漏行为的3家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纠正或警告批评;追缴并退还2家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企业购买的标书费用1.2万元;依法撤销1起有违规行为的招投标结果;及时终止9次不符合开标条件的招投标现场招标;对12次违规招投标行为作出废标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来源:渑池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