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聚焦“深化改革、规范秩序、提升效能”目标,我中心围绕扩面推广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方面推动招标投标体制机制“1+N”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更好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辅助监管责任。
开放定标场地,助力“评定分离”公正透明
为了在招投标活动中实现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的运作,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中心先行先试,2025年8月27日起面向广大招标人开放定标场地,提供会议全过程录音、录像并提供音视频等服务;同时,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全员响应,上下联动优化服务,积极做好定标服务相关工作。
推进代理机构规范管理,保障进场招投标活动规范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我中心制定《宜宾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场内行为规范和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从场地预约、招标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等方面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场内执业行为;同时,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场内负面行为量化标准》,对负面行为实行“累记分制”,每季度将负面记分情况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进行披露,并将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移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切实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招标投标工作质效。
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促使评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杜绝招标人代表选派“来历不清”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意安排人员参与评标的漏洞,遏制招标人代表操控评标过程进行不公平公正评标的乱象,按照深化改革创新举措要求,宜宾市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选派本单位人员、委托外部专家、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担任评标代表的,从选派人员身份真假识别着手,印发通告明确要求各类选派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并要求招标人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既规范了招标人代表的选派,又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地位,确保评标过程更加公平公正。
全面推行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动清廉交易走深走实
按照改革创新工作要求,宜宾市不断加大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力度。一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方面,不断完善与攀枝花、内江、雅安、泸州、阿坝等省内市(州)远程异地评标协作模式,不断拓展与重庆市永川区、潼南区,湖北省鄂州市、西安市、河南省安阳市、西藏日喀则等跨省域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范围,常态化开展跨省、跨市异地远程评标,目前远程异地评标占比达80%以上,切实提升专家资源、场地资源共享实效,减少专家被“围猎”现象发生;二是在政府采购项目方面,宜宾市建立了市内政府采购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工位选择系统和评标沟通终端,确保了市内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市内异地远程实现了应开展尽开展。
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
宜宾市进一步扩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标前”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百分百实现招标计划提前30日发布、招标文件不少于3日预公示,通过双向发力,以“双提前”制度进一步提升招标信息获取便捷度和公开透明度;“标中”对项目交易全流程,包括交易场地安排、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开标信息、评审结果、评标专家名单、中标通知书发放等13个环节,在交易网站按交易流程一一展示,同时实行交易流程可视化,场内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现开评标交易流程,交易主体可实时查看交易进程;“标后”及时公开合同及履约信息,针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合同信息公开的,中心专人跟踪合同签订、公开工作,确保交易信息全程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