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修县建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4日
永修县将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18类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7类行为列入黑名单范围,并明确了相关处罚规定。
近日,永修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拟联合制定印发《永修县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将18类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其中供应商11类行为、评审专家7类行为列入不良行为;将投标商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等7类行为列入政府采购投标黑名单范畴。《制度》还明确了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违法行为的具体罚则。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时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资格。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视情况暂停其1年至3年在永修县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在永修县范围内参与投标资格,而且还要在永修县政府采购网站平台上予以曝光。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的评审专家,县政府采购办将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处理或清退出专家库。通过实行此项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遏制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