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 通讯员高刚报道 浙江正积极试水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近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被纳入2014年度浙江全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目录中。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上一年度相比,该省服务类项目进一步扩容,新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物业管理等。
与往年相同,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具体由浙江省2014年度集中采购统一目录、浙江省2014年度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浙江省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等3个文件组成。记者获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被纳入该省2014年度集中采购统一目录,目前该目录已增至28项,包含电视机、电冰箱、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义务教育辅助学习资源等。同时,物业管理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目前该目录已包含货物类品目33项、工程类品目1项及服务类品目6项。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分类表服务类品目虽未作调整,但目前该目录分类表中服务类品目已涵盖了出版、维修、保险、租赁、培训、会议、中介、软件开发设计等14类45项。
据悉,2014年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充分考虑了上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分类执行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适当调整。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效力,在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对协议定点采购范围之外,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金额较小、无法形成批量采购的项目,经省财政厅批准,可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对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预算金额较大的民生或重点项目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可试行网上“在线询价采购”方式,但要求“定向”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并在网上进行询价、签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该省省级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未做调整。《通知》强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一次达到100万元,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达到100万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