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工程招标采用新 “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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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4日
近日,记者从平阳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在温州市率先推出合理低价评审随机摇号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规范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避免专家打人情分。
本月1日,平阳县游泳馆建设项目(室外配套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成为温州市首个施工招标过程中采用合理低价评审随机摇号定标办法确定中标的案例。该项目预算造价为434万元,参加投标单位有38家。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经过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推选出7家初步候选人。招标人代表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名单随机抽取其中的3名中标候选人,现场确定由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367.5万元,中标下浮率为15.3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有关人员介绍,该评标定标办法的最大特点在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后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而是推荐7至12名初步候选人名单,由招标人组织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今后,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建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该县都将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处有关人员称,温州市其他县(市、区)项目招标还是采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后直接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相对而言,平阳县采取的评定分离的方法能够最大程度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防止专家利用权力与候选人操纵招投标,预防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一定程度上赋予所有投标人以均等机会。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