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县:探索创新政采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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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1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重庆市奉节县财政局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抓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评审先行,准确限价。今年5月起,凡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即50万元)的项目,须先到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对最高限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以防止限价偏高。在此基础上,采购办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下达采购计划。
依法履职,强化监督。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办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规范招标文件的审查程序,注重专家评审过程监督及履约验收等环节。
完善措施,阳光采购。改变原来由工作人员宣读招标文件的做法,新增投影仪,供货商报价资料全部通过投影仪播放出来,让招标现场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能看清每个供货商的报价。评审专家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整个评审项目负责,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从偏重程序向结果评价转变。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