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直属军用物资采购机构开始施行新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
分段管理 明确各环节规范动作
10月27日~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在东北军用物资采购局召开“总后物资采购机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宣贯座谈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学习、贯彻《总后勤部直属军用物资采购局物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来自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总后政治部纪检部,以及总后直属军用物资采购局、站的30位会议代表,就总后直属军用物资采购机构如何贯彻落实新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
分章规定 明确各环节规范动作
今年8月11日,总后勤部部长、政委签署命令,颁布施行《总后勤部直属军用物资采购局物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这是首部以总后部长、政委联合签署命令的形式颁发的军队物资采购工作文件,是总后党委、首长着眼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战略部署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出的重要决策,是推动物资采购事业科学发展、加强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政策文件。
《工作规则》共设6章32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工作规则》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规范了总后直属军用物资采购局物资采购业务工作,按照受领采购任务、选定供应商、订立合同、质量监督四个阶段运行的业务工作程序,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工作规则》施行的有关要求。第二章至第五章,以受领任务、选定供应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四个阶段业务工作内容为标题,分别规范了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计划部门、物资采购供应商选取工作组、各物资采购处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明确了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相互关系。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物资采购机构其他业务部门和物资应急采购需要明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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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管理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新的采购业务工作规则的主要特点是,改变了过去采购机构按照采购物资类别划分业务部门职责的传统做法,改变了以往一个部门从受领采购任务到发运、结算 “一管到底”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物资采购业务流程,分阶段设置采购机构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具体来讲,是成立以单位主要和分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物资采购业务工作,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综合计划处主要承担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受领采购任务、组织协调采购活动等。在竞争性采购活动中抽组的物资采购供应商选取工作组,承担采购物资的市场调查,初选、预选供应商,拟制采购文件,抽取评审专家,确定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几个物资采购处分别负责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后续服务、储存发运等工作。
新规则把采购业务工作变“一个部门管”为“多家共同管”,在采购机构内部形成多方参与、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分段管理运行机制,突出了物资采购业务工作集体领导决策,增强了采购项目参与的广泛性,强化了采购机构内部的监督制约,提高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进一步体现了军队物资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工作规则》提出的抽组成立物资采购供应商选取工作组,突出解决了“供应商选取活动”这一需要有效监控的重要环节,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各业务部门之间工作任务不均衡的问题。
分工明确 提高专业化水平
近几年,随着我军使命任务的延伸拓展,总后直属军用物资采购机构承担着日趋繁重、多样和艰巨的保障任务,采购工作也呈现出经常性、应急性和随机性特点。与此同时,军队编制体制不断调整,采购人员编制数量不断精简,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购机构的某一个采购业务部门仍旧负责从受领任务到发运结算的全过程,不仅加剧了这一矛盾,还难以充分发挥各专业人才在商务谈判、合同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利于调动采购队伍的整体力量。
《工作规则》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按照分段管理的总体要求,立足采购机构人才队伍的长远建设与发展,并根据采购工作的专项职能和采购人员的专业优势,科学调整职能分工,合理设置专业岗位,统筹编配采购人员,让合适的人专职从事更适合他的工作,充分调动采购队伍整体力量的积极性,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