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政府采购工作步入规范创新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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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永州市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促创新,以创新求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9月,全市完成采购规模22880.70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采购规模4220.28万元;节约资金456万元,综合节支率10.81%。
近年来,永州市政府采购工作“以规范促创新,以创新求发展”的工作理念,勇于探索。政府采购范围已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资金从最初的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外、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较快增长,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470万元扩大到了2008年的4.2亿元。截止2008年12月底止;政府采购金额累计达到19.08亿元;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显现,累计节约资金2.52亿元,综合节支率在12%左右。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也带动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今年,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要求,市本级率先在全省实行了“管”、“采”分离,各县区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也在逐步推进。在改革创新方面,一是委托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09年至2010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了招标;二是在组织好通用项目采购的同时,向警用设备和用品、检察诉讼设备、法院内部装备、医疗设备和器械、消防安装工程等复杂性、技术性的项目延伸;三是今年2月组织了市本级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通用类商品的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极大地便利了采购人的采购行为,节约采购成本。与此同时,永州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建立多层面、多环节的动态监控机制和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来源:永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