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物资采购工作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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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8日
日前,青海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建设物资采购实施办法(暂行)》,为灾后重建物资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提供了制度保证。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以及建设物资材料采购的原则,并提出特殊时期在遵循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缩短采购时间,对采购方式和各环节的办理时限也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建立协作机制和共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参与玉树灾后重建物资采购活动,强化对采购行为的约束。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