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招管办三措并举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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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7月28日
2010年,泗阳县招管办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的监管要求,全面强化标前、标中和标后监管。
强化标前预防。一是细化资格预审办法,严格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防止串标;二是落实公开原则,所有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结果都在相应媒介公开发布;三是推行招投标电子化,避免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可能出现的围标现象。
强化标中监督。制定《评委管理办法》、《招标代理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招标过程中各阶段、岗位的监管职责,通过岗位间的相互监督保证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合理;实行项目经理到场制,规定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持证到场,防止挂靠投标;鼓励投标单位之间互相监督,拓宽防范串标的信息渠道,有效遏制串通投标行为。
强化标后跟踪。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成立督查科,加强对招标场内场外的监管,依法查处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二是规范招投标质疑和投诉的处理。对各方提出的质疑或投诉,由县纪委驻招标办负责人牵头调查,取证核实,处理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让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确保今年上半年泗阳县招投标项目顺利进行,有力地服务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
来源:宿迁市招管办
强化标前预防。一是细化资格预审办法,严格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防止串标;二是落实公开原则,所有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结果都在相应媒介公开发布;三是推行招投标电子化,避免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可能出现的围标现象。
强化标中监督。制定《评委管理办法》、《招标代理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招标过程中各阶段、岗位的监管职责,通过岗位间的相互监督保证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合理;实行项目经理到场制,规定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持证到场,防止挂靠投标;鼓励投标单位之间互相监督,拓宽防范串标的信息渠道,有效遏制串通投标行为。
强化标后跟踪。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成立督查科,加强对招标场内场外的监管,依法查处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二是规范招投标质疑和投诉的处理。对各方提出的质疑或投诉,由县纪委驻招标办负责人牵头调查,取证核实,处理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让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确保今年上半年泗阳县招投标项目顺利进行,有力地服务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
来源:宿迁市招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