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规范协议供应商财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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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2日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采购办组织专班对2009年市直部分协议供应商一季度的财务和缴税情况进行了督查。
按照该市2009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从今年开始,必须逐步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备较好的纳税记录。为此,荆门市财政局采购办于3月16日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协议供应商于4月下旬到5月中旬将第一季度的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报表和纳税凭据送该办审查。
市财政局采购办以监管科为主成立了审查小组,实行分人、分口、分工负责,明确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要求审查各协议供应商账务和会计报表的建立以及税收的缴纳情况。
通过对15家汽车维修协议供应商、6家汽车装饰和轮胎协议供应商、13家办公自动化协议供应商、5家印刷协议供应商进行审查的情况看:除个别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账务建立还需规范外,绝大多数供应商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做账,或成立了专门的会计机构,账务和报表比较规范;通过查看税收发票,一季度上述供应商共缴纳各项税收超过17万元。荆门市财政局采购办在加强对企业进行审查的同时,主动与供应商进行交流和沟通,帮助供应商规范财务行为,督促供应商依法缴纳各项税收。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