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赋予了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供应商投诉却让不少地方的财政部门颇感头疼: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越来越多,很多投诉项目涉及到的技术参数非常复杂,财政部门调查论证起来非常复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投诉供应商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为此,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河南采购处”)在投诉处理中注意借智借力,注重借助多方力量。河南省采购处一名负责人介绍说,仅靠财政部门人员的力量处理供应商投诉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更好地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河南采购处借助了法律顾问、专家、权威部门、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部门等多方面的力量,从而大大提高了投诉处理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正确性,并且尽可能使投诉处理做到了合法、合理。
权威、科学地论证技术争议
据河南采购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些投诉事项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单靠财政部门的力量很难对所有专业技术争议做出科学判断,因此,河南采购处采取了成立专家咨询小组进行论证的方法。专家咨询小组一般由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技术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咨询小组针对供应商投诉事项进行论证,作为投诉处理的依据。
对于专家咨询小组很难正确作出判断的技术或资质问题,河南采购处采取提请权威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鉴定的做法,根据鉴定结果再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权威部门鉴定可以消除投诉相关人员的疑虑,有利于投诉事项的解决”。
另外,为了确保投诉处理科学准确,对于投诉供应商和被投诉人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大的投诉事项,河南采购处采用了召开质证会的方式,由投诉供应商与被投诉相关人面对面就投诉事项进行辩论,并提供有效证据。
质证会由财政部门主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质证会现场笔录并由投诉供应商与被投诉相关人签字。质证会笔录和各方提供的证据作为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的依据。
确保投诉处理合法合理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政府采购强调依法采购,政府采购的投诉处理也应该依法进行。供应商投诉处理不仅涉及政府采购法,还涉及多个法律领域,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提供法律支持。为此,河南采购处聘请了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投诉处理、调查取证、咨询论证、行政处罚等各环节都要求法律顾问参与,确保投诉处理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进行。同时,法律顾问还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供咨询服务。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如果对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决定不服,供应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为此,对于复杂的投诉事项,河南采购处在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前,非常注意与法院、省政府法律部门的沟通,尽可能使投诉处理决定做到合法合理,不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即使引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也能确保投诉处理决定的合法性。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