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集采机构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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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08日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派出三个考核小组
近日,浙江省200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省级考核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讨论省级考核小组工作方案,部署下一阶段对省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现场考核工作。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立妙到会作重要讲话。
据赵立妙介绍,目前浙江各地市对县级集中采购机构的交叉考核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下一步工作重心将转入对省、市及义乌集中采购机构的现场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任务繁重、职责重大,但也很有意义并且很光荣。他希望省级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既要把握政策原则,坚持法律底线不突破,又要实事求是,针对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予以灵活处理。既要给集中采购机构以一定的压力,又要肯定成绩,给予一定的动力,树立做好集中采购工作的信心,同时在考核评分时做到宽严适度、客观公正。
据悉,在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本次考核浙江省本级将派出三个考核小组,成员由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以及来自集中采购机构行政主管部门、采购部门、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代表组成。省级考核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省市两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对相关县(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的初评结果进行复核。按计划,省级考核小组对省市集中采购机构的现场考核工作将从5月24日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现场考核结束后,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考核方案规定的办法,对各考核小组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意见。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