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招管办“五项创新”深化招标投标管理宿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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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7月13日
近年来,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率先、全国一流的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目标,推进“五项创新”,深化招标投标管理“宿迁特色”,得到了各级领导、省内外同行、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监管体制创新。集中体现为“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理分离”。集中进场,就是把市区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所有“三公项目”进行集中交易;统一监管,把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原有的招标办职能和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职能,统一整合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行统一监管;综合执法,就是采取签订委托行政执法授权书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管办分离,就是将招投标市场的监管由各部门的“体内”转移到了“体外”,由部门自己“兼管”转变为政府“专管”。
二、监管模式创新。采取招标人(招标代理)组织实施、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招投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四权分立”管理模式,市纪委监察局安排专人驻场,对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监督,从机制上规范了权力运行,保证了阳光操作。
三、监管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围标串标防范与打击机制,全面推动投标人资格后审,出台围标串标情形认定,对投标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由监察机关牵头,进行调查处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会员制、保证金代收代付制、诚信记录公示制、廉政承诺公开制等四项制度。完善开标评标、信用管理、投诉查处等系列规定,推动招标投标规范管理强行入轨。
四、监管手段创新。主要是用计算机技术固化招标投标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建设“一网三库五系统”工程,“一网”即宿迁市招标投标网;“三库”即招标人(招标代理)信息库、评标专家信息库和投标人(供应商)信息库;“五系统”即网上投标报名、业务监管、办公自动化、电子评标、电子监察等五个系统。
五、监管内容创新。取消一般项目业主评委,并严格限制评标工作参与人员,确保评审过程不受外界干预;实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考”、招标代理比选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管理,对违规违纪企业与评标专家限制其3个月至2年进入该市招标投标市场和半年参与评标活动,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分别与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廉政反腐承诺书。(童学宝)
来源;宿迁市招管办
一、监管体制创新。集中体现为“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理分离”。集中进场,就是把市区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所有“三公项目”进行集中交易;统一监管,把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原有的招标办职能和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职能,统一整合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行统一监管;综合执法,就是采取签订委托行政执法授权书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管办分离,就是将招投标市场的监管由各部门的“体内”转移到了“体外”,由部门自己“兼管”转变为政府“专管”。
二、监管模式创新。采取招标人(招标代理)组织实施、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招投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四权分立”管理模式,市纪委监察局安排专人驻场,对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监督,从机制上规范了权力运行,保证了阳光操作。
三、监管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围标串标防范与打击机制,全面推动投标人资格后审,出台围标串标情形认定,对投标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由监察机关牵头,进行调查处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会员制、保证金代收代付制、诚信记录公示制、廉政承诺公开制等四项制度。完善开标评标、信用管理、投诉查处等系列规定,推动招标投标规范管理强行入轨。
四、监管手段创新。主要是用计算机技术固化招标投标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建设“一网三库五系统”工程,“一网”即宿迁市招标投标网;“三库”即招标人(招标代理)信息库、评标专家信息库和投标人(供应商)信息库;“五系统”即网上投标报名、业务监管、办公自动化、电子评标、电子监察等五个系统。
五、监管内容创新。取消一般项目业主评委,并严格限制评标工作参与人员,确保评审过程不受外界干预;实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考”、招标代理比选等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管理,对违规违纪企业与评标专家限制其3个月至2年进入该市招标投标市场和半年参与评标活动,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分别与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廉政反腐承诺书。(童学宝)
来源;宿迁市招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