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强化政府采购“四个监督”
https://www.scbid.com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3日
今年以来,三亚市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显着成绩。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明确政府采购机构内部分工,做到互相制约、相互监督,从政府预算、计划的编制到供应商市场的准入、专家评委的选择都建立严格的运行程序,杜绝暗箱操作。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政府采购中定点维修、保险、采购及供应商的采购承诺、服务标准、行业规范以及举报电话号码等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起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制定相关监督办法,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现场监督。由市监察、财政、审计、公证等部门从资质、信誉、报价、开标、评标等方面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现场全程监督。监督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招标方式的审批和运用是否符合法定的情形,是否存在人为倾向,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
四是强化购后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以《政府采购备查表》的形式对具体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对有关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以电话咨询、个别走访、与采购当事人谈话等方式对政府采购相关单位人员及供应商进行回访,搜集情况备案。
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采购56批次,采购预算金额6673.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463.42万元,节约金额209.87万元,节约率为3.14%。
来源:三亚市纪委监察局